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有一个名字令人闻风丧胆——邢某承。他在这里称霸近二十年,其犯罪行为涉及半部刑法,数十名受害者多次实名举报,然而他却总能一次次逃脱法网。至今仍未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保护伞”?
邢某承,曾是太原市小店区某局稽查科科长、某街办副书记,凭借其公职人员的身份和人脉关系,他逐步把控、操纵农村基层政权。从2006年起,他开始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一个以他为首、涉及四十余人的犯罪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网络舆情显示,张某龙涉黑一案已认定邢某承提供资金2亿元。那么,邢某承作为该组织的首要人员,却总是逍遥法外,怎不让人瞠目结舌。
在邢某承的操纵下,太原市小店区下庄村的张某龙等人分别当选为所在村的领导干部。邢某承主导开发建设的坤泽某十里城项目公示占地面积为338亩,实际占地为440亩,非法占地92亩,涉嫌偷逃巨额土地出让金。未经下庄社区两委会的同意,违规将133城改项目土地补偿款8000万元转移。下庄村、西吴村土地挂牌出让时,邢某承指使张某龙、吴某贵、刘某刚及其他组织成员,通过实施恐吓、胁迫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竞拍,以其低价摘牌获取土地使用权。邢某承、张某龙、吴某贵、贾某平占用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100余亩工业用地,建300余套别墅,进行出售谋利。坤泽某十里城项目开发过程中,下庄社区(原下庄村)5000余万元的集体资产不知去向。
在“坤泽某十里城”“坤泽某翰林院”项目开发过程中,邢某承指使涉嫌黑社会组织成员张某龙、吴某贵等人暴力拆迁,并操纵指使其关联的的企业,以高于市场价一倍多的价格强揽土石方工程,攫取暴利。并且将破旧车或二手车,强行以高于新车购置价抵顶工程款或以借款名义(共计1203万元)高利贷给张某华。
在“坤泽某十里城”“坤泽某翰林院”项目开发过程中,邢某承指使该涉嫌黑社会组织成员张某龙、吴某贵等人暴力拆迁,导致王某宝受重伤、康某花自杀未遂,吕某喜的妻子精神失常,退伍军人康某顺流血流泪,许某生多根肋骨骨折,康某臣、许某斌、雷某红、张某伟、王某虎、刘某林、任某兵等受伤难愈。侵占康某顺和张某燕家的七个自建院子和四个养殖加工场5000㎡房屋和20余亩土地。
2015年5月,邢某承指使吴某贵及其他组织成员前往张某华的办公室,采取胁迫、恐吓的方式,每天持续七到八个小时,连续三天,滋扰张某华正常办公。严重影响张某华的正常生活、经营,强迫张某华为其出具3.5亿元的还款协议。
2007年,邢某承诱骗侯某红投入资金4110.9426万元,再向侯某红借款2798万元,向侯某红的妻子武某花借款1545万元,向侯某红的朋友孙某贵借款800万,合作经营项目。合作项目产生巨额利润后,邢某承指使该涉嫌黑社会组织成员,手持刀枪对侯某红实施非法拘禁,逼迫侯某红将田庄、下庄、西吴项目的股份全部廉价转让给邢某承或其指定的人。
在张某华总承包“坤泽某十里城”、“坤泽某翰林院”项目过程中,邢某承把控建设单位拒绝按合同约定向张某华支付工程款,指使张某龙、吴某贵等人,将下庄村民的迁拆补偿款、存款等以月息一分的利息非法吸收至邢某承把控的坤泽某投资公司,再以月息四至五分非法强迫高利贷贷给张某华等人,攫取巨额高利贷利息后邢某承与张某龙、吴某贵等人进行分成。在此期间张某华被迫共计借款6.52763959元(实际借款约3.5亿元,利滚利及利转本约3亿余元)。邢某承通过高利贷、利滚利、利转本的方式强迫张某华归还本息共计1070246717.13元,非法赚取巨额利益后却没有缴纳税款。
邢某承控制的山西恒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坤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张某华及相关施工单位工程款本息4亿余元至今拒付。邢某承以其实际控制的山西坤泽某投资集团与太原某煤运合作成立太原坤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某煤运国有控股51%,山西坤泽某投资集团控股49%),作为下庄城改项目即“坤泽某十里城”项目的开发主体。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邢某承为赚取巨大经济利益,谋划低价收购坤泽某十里城项目1#、2#商业裙楼(建筑面积67448万平米),当时市值约19000元/m²,收购前,邢某承通过暗箱操作诱导太原坤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9亿,让江苏中申某建设集团为其豪华装修,该工程款由坤泽某地产直接支付给江苏某中申。装修落成后,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低于建筑成本的价格,即7000元/m²(含装修)签约到其自己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名下,还暗箱操作让坤泽某地产赠送了约一万平方米的地下室。前述商业产权登记后,暂不支付转让款,邢某承立即将售房合同等相关手续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贷款3亿元,贷款到手,再分期支付上述欠债,此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径,直接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邢某承以其朋友刘某刚名义注册了太原昊盛某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司垄断承办本属于坤泽某公司工作范围内的“五证”手续,该司以每平米30元,变相套取坤泽某公司3000余万元“手续费”。邢某承又暗箱操作以陈某岗名义注册成立太原聚某丰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与坤泽某公司签订远高于市场价的商品房委托销售合同,仅此一项,便可中饱私囊6000余万。邢某承在坤泽某地产公司与伟恒某山西公司签订“坤泽某十里城”项目《施工协议》、《“坤泽某十里城”A1#号楼工程款抵顶协议》时,其谋划将A9#、A10#住宅楼(2.25万平米)以4500元/平米的价格先以抵顶工程款的名义抵顶给伟恒某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签订了该协议,之后其再以原价收购后按照市场价约5500元/平米的对外销售来获取暴利。之后其通过暗箱操作迫使山西某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其按照4500元/平米的价格直接从坤泽某地产回购上述房屋,并于2013年12月5日同伟恒某公司签订终止工程款抵顶协议。之后由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太原聚某丰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回购后按照市场价获取暴利,这样便会导致近225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7年11月,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邢某承涉嫌黑社会组织成员张某龙、康某磊、康某滨等20余名成员陆续落网。2020年4月3日,山西省公安厅成立“403”专案组,将邢某承、吴某贵、贾某平等人抓获。4月27日该案被列入全国扫黑办第六批38件督办案件之一(位列第三)。邢某承落网后,将该黑社会组织的一些罪行却推在张某龙及其他42名马仔身上。对邢某承原定的五条涉黑罪名缩减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济犯罪的罪名,邢某承、吴某贵、贾某平被从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剥离。邢某承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剥离后案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两条罪名。
2021年1月,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邢某承提前公诉;起诉后,又将寻衅滋事罪名变更为强迫交易罪。邢某承于2022年1月15日被取保候审。几经变更开庭时间才于2022年11月22日开庭审理。2022年5月16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定于2022年06月16日9时在本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邢某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开庭公告,但未如期开庭。2022年11月4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决定于11月21日9时在本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邢某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开庭公告。2022年11月21日,邢某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庭审结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庭审结束至今已长达26个月,该案至今悬而未决。
2025年2月11日,邢某承在取保期间又涉嫌故意杀人的舆情再次出现在网络上,详见(山西“黑老大”取保后杀死手下员工,知情人:不排除灭口链接: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但在强大的“伞”作用下,邢某承至今仍然在外逍遥而未被收监。
邢某承的案件,暴露出某些司法体系在应对涉黑案时存在的问题,如证据收集困难、法律条文模糊、程序衔接不畅等。同时,也反映出某些人可能出于自身利益,干预案件正常司法程序。多名实名举报者呼吁,司法部门必须完善证据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邢某承案能够依法得到公正、严肃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正义不再迟到,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慰藉。邢某承的案件,是一面镜子,反映出扫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期待司法部门能够正视问题,完善机制,让“保护伞”无处遁形,让正义得以伸张。